索引号: | 011158671/2024-10000 | 分类: | 其他 | ||
发布机构: |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| 公开日期: | 2024-04-20 | ||
标题: | 关于撤销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驾驶员《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的公告 | ||||
文号: | 无 | 主题词: | |||
生效时间: | 终止时间: | 来源: |
根据2024年4月16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《关于协助查询道路运输驾驶员等人员涉毒情况的回复》,核查出11名出租车驾驶员有吸毒记录,存在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的情形。按照交通运输部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九条:“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,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,并公告作废:……(二)有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有吸毒记录,有饮酒后驾驶记录,有暴力犯罪记录,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”的规定,现决定依法撤销11名出租汽车驾驶员《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(具体驾驶员名单及信息见附表)。
特此公告。
襄阳市交通运输局
2024年4月20日